各市(州)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革的意见》,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下文简称《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积极联合企业、产业园区根据申报要求参与各项任务申报工作。同时,为确保各项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提交时间 | 备注 | |
2023年 | 2024年以后 | |||
1 | 市域产教联合体 | 以当年通知为准 | ||
2 |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 8月20日前 | 1月1日-4月30日 | |
3 | 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 8月20日前 | 1月1日-4月30日 | |
4 |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 8月20日前 | 1月1日-4月30日 | |
5 | 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 8月20日前 | 1月1日-4月30日 | |
6 | 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8月20日前 | 1月1日-4月30日 | |
7 | 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 9月12日前 | 待定 | |
8 | 职业教育优质教材 | 9月12日前 | 待定 | |
9 |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 9月12日前 | 待定 | |
10 | 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标准 | 9月12日前 | 待定 | |
11 | 较高国际化水平职业学校 | 以当年通知为准 |
二、评审程序
项目遴选推荐按照单位申报、省级遴选推荐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组建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参照申报指南。所有项目最终遴选推荐结果经教育厅官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职业院校要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和服务面向,统筹推进各项目建设工作。在自建自评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各类项目需根据项目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platform.chinaafse.cn/),逾期不再受理。同时,为确保各项申报工作本轮任务建设周期内争取更多时间,取得更多成果和实效,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请各地各校积极报送各类项目。
(二)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申报手续不完备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申报。填报资料和数据必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的项目,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项目总结或建设,并根据有关项目建设指南的要求,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项目开展或建设情况上传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检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