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编制水平,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引领带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全省独立设置的中高职院校;
(二)申报院校所有专业均制定了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并已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申报专业所有课程均制定有课程标准;
(四)申报专业连续招生三年以上。
二、申报基础
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须严格遵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以及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一)培养目标明确
坚持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依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确定专业培养目标。
(二)人才培养方案框架结构完整
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
(三)课程设置规范
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文件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满足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能)课程设置科学合理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
(四)学时安排合理
申报专业总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选修课教学时、实践性教学学时比例满足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规定。
(五)岗位实习环节科学严谨
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岗位实习有明确要求,符合国家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强调建立学校和实习单位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指定学校、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等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
(六)毕业要求具体
构建毕业生职业能力模型,有细化、明确的毕业生能力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七)促进岗课赛证融通
申报专业有与之对应的岗位技能证书,并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把企业的典型案例引入教学,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融入教学,结合自身实际,充实改造提升相应的课程和专业,实现书证融通和学分互换。
(八)保障措施完善
申报专业在师资、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方面能够完全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教师教学方法应用得当,建立了多元化的学习评价模式与质量管理机制。建立专业预警机制,采取适度超前策略,适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
(九)制(修)订流程规范
申报专业成立了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分析,并形成了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制(修)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并提交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
(十)实施过程规范严谨
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后,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执行,并建立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
三、提交材料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
电子材料(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至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中职院校每所学校限报1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高职院校每所学校限报2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级“双高校”建设单位可报3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原则上不多于当年立项数的120%进入现场评选阶段。
2.现场评选。现场评选由现场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现场陈述重点听取专业带头人汇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建设汇报(8分钟,包括人培方案制(修)订程序及实施过程、主要环节、特色与亮点等),3位课程负责人说课程(学校推荐1位、随机抽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各1位,每人5分钟)。校际互评由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3.评分。材料初评、现场专家评审、校际互评(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三个部分,分值各占40%、50%、10%。
附件:19-1.省级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