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贵州职业教育 陈洪涛 10个月前 (07-29) 43次浏览 0个评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扩大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服务供给、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

(二)面向办学场所周边的社区居民或老年人群体提供学习支持服务1年以上。

(三)开设有适合社区居民或老年人学习需求的课程不少于 3 门。

(四)前期基础良好。一有场地,拥有相对固定的学习场所;二有人员,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有相对固定的团队;三有运行,能够结合所服务社区居民和老年人学习需求,组织、发动、实施学习活动;四有保障,拥有能够支撑社区教育基地或老年大学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保障制度和基本运行制度。

、建设任务

(一)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面向社区、服务老年群体,建立健全基地或老年大学领导机构,落实相应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指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多方协同互动的管理体制。探索政府行业部门、各级职业学校、各类文化体育艺术场所、社区(村居)综合服务中心多元共建机制。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畅通,推动本区域社区教育及老年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开展立体丰富教育活动

按照提高社区成员或老年人生活质量、人文精神素质、技术技能水平,助推社区和谐发展的要求,面向社区居民及老年群体开展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全员、全程、全面的教育服务,努力满足社区建设和老人群体的需求。紧紧围绕社区居民或老年群体教育培训需求,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的建设工作,加强特色课程资源建设,拓展和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载体和学习形式,积极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培育一批优质学习项目品牌。

 提升社区或老年教育内涵

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引导社区居民或老年群体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组建专业化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师资队伍,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或老年群体的服务人员、志愿者、相关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社区居民及老年群体的能力。

突出项目活动特色创新

注重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特色建设,经过建设打造出有关活动、课程、载体、平台、运行等方面特色品牌。广泛开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结合社区或老人群体特征,在教育内容上形成特色。多维度、多方面推进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创新发展,尝试探索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学习形式,在运行模式上形成特色。

凸显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实现“一项目一品牌”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信息化应用、运行模式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推广,推广特色做法、扩大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或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和影响力。

三、资料提交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电子版)

1.申报书;

2.建设方案;

3.建设任务书;

4.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

电子材料上传至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5.每所申报学校只能在社区教育示范基地、老年大学示范校两者之间选择一个项目申报,申报书中项目名称一栏必须写清楚申报项目名称。

(二)评审方式

1.省教育厅将联合省老年大学、贵州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

2.专家组评审建议报请省教育厅党组通过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向社会正式公布。

(三)建设周期

评选出来的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周期定为2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建设任务书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1-1.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项目申报书

1-2. 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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