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省级乡村振兴学院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贵州职业教育 陈洪涛 1年前 (2023-07-29) 255次浏览 0个评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贵州省职业教育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优势,助力贵州乡村在党建引领、特色产业、生态文化、技能人才等方面全面振兴,促进职业教育与乡村振兴同频互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为全省独立设置的中高职院校。

(二)学校在贵州脱贫攻坚中承担过具体帮扶项目并取得显著效果,取得地市级及以上集体或个人荣誉。

(三)学校在贵州乡村振兴中承担有具体帮扶项目。

(四)设有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专项经费。

(五)设有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派驻定点帮扶人员不少于3名,持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3年。

二、建设任务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定乡村振兴思想

思想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最基础、最重要环节。加强基层党建,培养农村基层党组织“双带头人”,发挥引领作用。宣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解读“三农”政策,解放思想,强化致富意识,释放内生动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爱党爱国情怀。坚定乡村建设者对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决心的认识,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爱农村、爱农业、爱农民的美好乡村建设者。

(二)强化技术服务,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选派科技特派员,大力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推广应用和集成示范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项目,助力乡村和产业振兴。发掘、挖掘乡村地貌、地质、物产、生态环境等优势资源,加强产业技术培训,培育特色产业。围绕一个主导产业,组建一个服务团队,实施“1+1+1+1”行动计划,深入乡村开展定点服务。加强市场与管理培训,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打开产销路径,形成产品,实现发展可持续。发挥学校实训室、实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双创”基地的产品开发、质量检验、产品推广、培训服务优势,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三)振兴乡村文化,培育乡村民俗品牌

发挥文化振兴对乡村振兴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多措并举繁荣乡村文化。举办职教体验(研学)活动,面向乡村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引导乡村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等文化设施。深入挖掘乡村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族歌舞、民俗民风、苗绣、贵银、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民间技艺传承人,培育特色乡村民俗品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成立民间技艺工作室,举办培训班,师带徒培养新时代乡土文化传承人。

(四)构建育训体系,提高人才技术技能

精准把握乡村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确定学校专业与农业农村需求的契合点,加强专业改造升级,扩大专业服务面。扩大培训内容,涵盖专业技术技能、就业创业、经营管理、语言文字、沟通表达等。建设培训基地,利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共建共享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新培训模式,因材施训,开展师徒制“工学结合”、导师制“项目教学”、“线上线下结合”、“阶段与连续”等多种培训模式。加强与中职校合作,助力中职校围绕地方产业办好专业,实施中高协同、贯通发展,吸引更多学生接受好的职业教育,实现乡村人才学历、技能“双提升”。

(五)打造专业团队,提升服务乡村能力

引进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专家、管理人员等组建专兼结合的教师指导团队,为乡村振兴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行业大师工匠与学院骨干教师协同工作机制,深入乡村生产一线实践锻炼,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的职业岗位工作能力,着力培养一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敢于攻坚克难的名师工匠。建设乡村振兴“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培育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三、提交材料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12-1);

2.建设方案(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学院建设基础、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实施举措、预期成效、建设进度、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3.建设任务书(附件12-2);

4.佐证材料(不超过200MB)。电子材料(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至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原则上不多于当年立项数的150%进入现场评选阶段。

2.现场评选。现场评选由现场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项目负责人作“乡村振兴学院”建设汇报(8分钟);团队成员回答提问(3分钟)。校际互评由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3.评分。材料初评、现场专家评审、校际互评(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三个部分,分值各占40%、50%、10%。

(三)项目考核

评选出来的省级乡村振兴学院,建设周期定为两年(从下文立项之日起)。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建设任务书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12.1.省级乡村振兴学院申报书

12.2.省级乡村振兴学院建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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