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民间技艺产学研联盟项目申报指南

贵州职业教育 陈洪涛 10个月前 (07-29) 54次浏览 0个评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4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优秀民间技艺的生产、生活和文化价值建设。以大师工作室和黔匠工坊为依托,打造民间技艺产学研联盟,探索民间技艺保存方式和发展机制,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技术技能拔尖人才,助推产业发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

2.申报学校已获批与产学研联盟同类别或相近领域的省级“大师工作室”或“黔匠工坊”等项目;

3.民间技艺产学研联盟原则上设在高等职业院校内,所在学校应能够为联盟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4.获得过民间技艺相关的大赛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二、申报基础

(一)基本条件及运作

1.联盟工作环境优良,设施设备齐全,有专门的工作和学习交流场所;

2.联盟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且岗位职责明确,协作良好,能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3.学校高度重视,保障切实有力,并配套相应工作经费;

4.申报单位有稳定的民间技艺团队研究队伍,优先支持在民间技艺、民间文化等相关领域获得过学术先锋号、科技创新团队、教育创新团队等省级科研团队。

(二)民间技艺大师1名,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有较大贡献。

2.在某一专业(职业、领域)技艺精湛、技能高超、贡献突出,在行业具一定影响力;

3.在某一民间技艺上有成果转化,进入市场化运营。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协作精神。

(三)学校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协作精神;

2.在民间技艺领域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以下条件之二:

(1)个人或指导学生在行业领域相关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中华技能大奖或省级技术革新能手或省部级技术能手;

(3)获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四)成员申报条件

联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校外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40%。

1.学校人员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从教3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能有效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学习和顶岗实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培训、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参与企业生产岗位工作或在企业兼职等;

2.校外技术科研人员

(1)应是服务当地或我省经济主导产业,并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与联盟所在学校保持长期、深度校企合作。

(2)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的技术认定,具有本岗位过硬的专业技术,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科技开发能力,能够代表所在单位实质参与并有效指导联盟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服务专业建设  

以联盟为载体,深化产学研融合,带动相关专业发展。对接民间技艺技能标准、教学标准,基于成果导向,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开发课程标准,建设实训基地,创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评价,服务专业建设,成为产、教、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前沿阵地。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发挥学徒制在技艺传承、人才培养中的特别作用,以联盟内技艺大师为带头人,传绝技,带高徒,开展技艺传帮带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传统与时代相结合,更新人才培养规格,明确培养标准,改革培养内容,紧贴技艺工坊办学。规范管理,完善联盟协同育人的工作方案与运转机制,校企分工协作,共建共享实习实践场地(基地)共育人才。

(三)培养工匠精神

将传技、攻关、文化传承等融入人才培养,凸显民间技艺特色、智慧、精神与文化,依托联盟打造工匠文化环境,弘扬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勇于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

(四)打造协同创新团队

围绕技术攻关,立足企业技术革新,着眼企业技术难题,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围绕技艺交流,建设技能展示互动的交流平台,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技能研发,搭建拔尖能人才研修平台,把联盟建成高技能研发前沿阵地,打造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协同创新团队。每年开展技艺传承,技术攻关或技术革新等项目不少于2项。

(五)提升科研能力

联盟要积极参与企业民间技艺产品研发、技艺传承、技艺挖掘、技术服务和培训等活动。届期内完成产品开发、技艺传承项目不少于2个和开展技术服务不少于3项。研究成果转化教学成果,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四、资料提交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书;

2.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

电子材料(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至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

2.专家组评审建议报请省教育厅党组通过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向社会正式公布。

(三)项目考核

评选出来的省级民间技艺产学研联盟,依据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取消联盟称号。

附件:17-1.省级民间技艺产学研联盟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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