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部署,坚持扶优扶强扶特,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建设一批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全国可示范”的高水平高职学校,着力建设一批支撑、推动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群,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引领我省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行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聚焦高水平建设,开展高水平办学、高水平育人,积累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新时代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巩固全面小康成果。整体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坚持集群引领。健全对接产业链、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引导学校以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为重点,突出优势,办出特色,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打造更多全国一流专业及专业群。
——坚持产教融合。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模式,精准对接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提升高职院校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推动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为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动态管理。按周期分阶段建设,强化目标管理,突出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和负面清单制度,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激发高职院校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取得建设实效。
(三)总体目标
在全省遴选15所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建成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服务平台、双师队伍、校企合作、服务发展、学校治理、信息化、国际化水平等方面领先的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形成一批有效支撑贵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标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全面显著提升,形成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引领贵州职业教育实现现代化,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资源支撑。
二、改革发展任务
(一)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加强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引导学生养成严谨专注、敬业专业、精益求精和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对接行业最新标准和国际先进职业标准,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构建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根据生源特点与学生的学习需求,实施分类人才培养。在全面提高质量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一批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
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产业发展,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不断提高服务贡献度。共建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引领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建设兼具科技攻关、智库咨询、英才培养、创新创业功能,体现学校特色的产教融合平台,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大师培育功能的技术技能平台,打造高水平应用技术研发团队,服务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
(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发展定位,围绕贵州产业实际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校企共同研制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深化教师、教材和教法等“三教”改革,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探索教师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推动课堂革命,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专业群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
(五)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
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育引进一批行业有权威、有影响的专业(群)带头人,着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合力培育一批具有绝技绝艺的技术技能大师,培育一批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健全企业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的工作机制,聘请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建立健全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体系,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不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高水平的“双带头人”,带领专业群高质量发展。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创新教师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六)提升校企合作水平
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深化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广泛推进校企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七)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积极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工艺改进、产品升级、管理咨询等服务,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加强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和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服务贵州三大发展战略,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发挥职教扶贫功能,积极吸引边远、民族地区学生到高水平学校就学。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把技术技能送到乡村,服务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革命。联合行业企业,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
(八)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优化学校内部机构职能,推进扁平化管理,使权责协同、效率高效、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二级院系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二级院系的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
(九)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智慧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消除信息孤岛,保证信息安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推进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共建共享,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建设智慧课堂和虚拟工厂,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十)提升国际化水平
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和职业标准融入专业及课程体系。探索开展专业国际认证,推出一批接轨国际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有效利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接收沿线国家学生来我省职业院校留学。主动服务企业“走出去”,与企业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适应我省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与贵州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发展模式。
三、建设经费和政策支持
省级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本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高水平高职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各地州和行业举办方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各市州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对高水平学校给予重点支持。各地州和行业举办方要鼓励区域和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等方式积极参与高水平学校建设。纳入建设计划的学校要将建设资金列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确保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备案的建设实施方案足额落实到位。项目学校要积极争取主管单位的资金支持,积极吸纳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助推项目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须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达到一定办学规模,至少二届(含二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2.已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专业群建设单位不再参与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项目申报。
3、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事件,且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至少具备5项(9选5)。
(1)近三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或在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高职)项目评审获得3个及以上优秀项目;
(2)近三年教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奖项,或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拥有省级教学团队(验收通过评为优秀);
(3)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奖项或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至少5个(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作为国家级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牵头单位(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并完成考证、27个产业链专业建设牵头单位);或被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实习管理、文化建设等50强(仅认可由教育部职成司或职教所组织评定的项目);或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5)近三年主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通过验收或参与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并主持一门课及以上;
(6)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办学,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7)学校承办过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
(8)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政策,实行校政企三方协同育人,开展全免费精准脱贫订单班成效显著、或作为省教育厅同意(或备案)成立的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并实质性开展工作;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三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二)遴选程序
1.学校自主申报。学校填报高水平高职学校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学校总体建设方案、任务书)。每所学校还需撰写高水平专业群(不超过2个)的建设方案。
2.组织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建评审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综合比较申报学校的办学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因素,根据高水平高职学校遴选标准评价赋分,并综合排序。
3.确定建设名单。专家组评审建议经贵州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通过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向社会正式发布。
(三)建设周期
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周期为三年。
(四)项目监管
建设周期内,省教育厅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成效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价;建设周期结束,省教育厅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
(五)材料报送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学校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贵州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
1.贵州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2.贵州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见附件2);
3.贵州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
4.申报学校相关佐证材料(不含封面和目录在内的总页数不超过200页)。
附件1 贵州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