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贵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围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职业教育新主张、新举措,结合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及“技能贵州”项目建设要求,在原有“技能贵州”项目基础上,增加省级优质课程、名师(名匠)工作室、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优质教材、科教融汇示范校等项目,具体项目附后。
二、新增项目目标任务
(一)省级优质课程
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建设一批内容设计精、教学质量高、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的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精品在线课程,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三教”改革。
- 名师(名匠)工作室
遴选一批职业院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专兼职)组建“双师型”名师(名匠)工作室,通过定期团队研修、项目研究、行动学习等方式,进行模块化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提升、技术技能传承、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等研修,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 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改革传统教学育人手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科技引领、虚实结合、育训结合,将信息技术和实训设施深度融合,建设一批院校主导、企业协同,以实带虚、以虚助实、虚实结合的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实现优质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开放共享和持续应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 “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建设一批由职业院校牵头,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普通高校、大中型企业参与的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基地主要承担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教省培项目、名师(名匠)名校长培训计划等培训任务和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重点面向全省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接新标准更新新知识、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
- 优质教材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一批紧贴产业升级和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有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彰显职教特色、育人成效显著的优质教材,引领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方向,带动教材质量整体提升。
- 科教融汇示范校
坚持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建设一批通过科学技术研发过程与人才培养环节内容交融贯通,促进国家科技创新、产业体系与人才培养体系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科教融汇示范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和科研机制方面融合汇聚,探索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申报安排
各职业院校要认真分析学校自身办学优势和服务面向,统筹推进各项目建设工作。在自建自评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各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表1 贵州省职业教育项目名额分配表
备注:1.已获省级精品在线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不再申报省级优质课程,中职学校每校限申报1门,高职院校中“双高”校每校限报2门,其他院校限报1门;
2.已获省级“大师工作室”和“黔匠工坊”的不再申报名师(名匠)工作室;
3.省级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限报数:“双高”校、优质校限报3个,其他院校限报2个。
四、评审程序
项目评审按照学校申报、省级评审、结果公布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组建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各项目具体评审办法参照申报指南。所有项目最终评审结果报贵州省教育厅党组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到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uizhou.icve.com.cn/),联系人:李超,电话:85283692,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申报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申报手续不完备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申报。填报资料和数据必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将取消2年内参评资格。
(三)通过结果认定和立项建设的项目,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项目总结或建设,并定期将项目开展或建设情况上传至贵州省职业教育项目管理平台,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检查。
(四)省级项目申报评审有关事务工作由贵州职业教育学会、贵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贵州职业教育质量研究中心、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协助完成。
附件:1.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各项目申报指南
2.各项目评审专家组(分别在各项目评审前公布)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