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省级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贵州职业教育 陈洪涛 1年前 (2023-07-29) 105次浏览 0个评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内大中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建设一批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优先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区域内或行业内重点企业共同建设的职工培训基地。

(二)项目单位和区域内龙头企业、支柱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有相对紧密的合作关系2年以上。

(三)校企合作开发有2个以上职业培训项目,依托职业院校每年职工培训规模5000人次以上。

(四)能与企业深度融合,开发行业企业职工职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培训课程体系,助力企业人才成长。

(五)管理科学、规范操作,建立规范培训档案和工作台账,财务管理严格、规范。

二、申报基础

(一)基地发展定位明确

基地定位清晰,能够按照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行业产业转型发展需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面向一个行业或一类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持续性开展工作2年以上,助推学员实现技能提升、提高就业质量,成效良好。

基地基础条件完备

具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要的场所、设备和场地(可以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也可以是设在行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培训车间等)。基地能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训的需求,具有能容纳200人以上的培训教室,培训基地内部或附近(3公里以内)有容纳200人以上的食宿条件;交通便利,能够满足企业职工培训、学习、实训需要。

(三)基地运行机制完善

基地运行机制顺畅,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培训工作规范支撑基地日常运行。建有职工培训基地日常运行管理、项目开发、项目实施、学员管理、学习支持服务、培训质量评价反馈等制度。

基地师资队伍优良

项目实施团队科学合理,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有相对稳定的项目实施人员和师资队伍,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执行力强。

基地特色成效鲜明

基地有效实现培训学员有效就业或提升就业质量,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发新职业培训项目、共同建设特色资源、共同开展技能培训。基地初步形成发展特色,在行业或企业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工作任务

(一)提升基地条件

根据培训项目需求和产业生产水平提升不断完善基地的场地环境、更新实训设备,提升职工培训基地整体建设,建设期内校企双方基地建设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元,新型职工培训教室不低于10间。

(二)扩大培训规模

面向重点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和重点人群,开展技术技能、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提供培训项目。依托职业院校年职业培训人次达到5000人次以上。建设期内,非学历培训到款额不少于100万元;相关技术研发项目入帐经费不少于30万元。

(三)优化培训内容

按照培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培训内容与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对接、培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协同开展职业培训项目5个以上。鼓励开发职业培训资源包5个以上,校企共同建设职业培训资源库1个,共同组织开发2门以上课程和5种以上职工培训教材。

(四)培育基地团队

通过校企双方师资融合,提升师资水平,建设期内,聘请企业一线生产能手10名以上、技术能手10名以上担任培训教师。基地中20%以上的专任教师到合作单位实践锻炼,来自合作单位的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实施产业导师特聘计划,聘用产业导师不少于10人。

(五)提高培训质量

建立健全校企共建职工培训基地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激活职工培训基地活力。建立项目培训成效跟踪机制,根据反馈结果不断完善项目设计,学员满意度不低于95%。

四、资料提交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电子版)

1.申报书(附件7-1);

2.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

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到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审。

2.专家组评审建议报请省教育厅党组通过后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向社会正式公布。

(三)项目考核

评选出来的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依据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取消基地称号。

 

附件:7-1.省级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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