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教育和产业体系的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建成省级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做好基地的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全省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并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开放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
(二)申报基地应服务于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群),必须突出专业群建设目标,聚焦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专业定位。
(三)申报基地至少与一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经发改部门批准的)、大中型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先企业开展稳定的合作(2年以上)并签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实质推进协同育人,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四)申报基地的设施良好、功能完善、利用率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在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能够满足实践教学、技术技能培训、科研成果转化等需要,具备举办技能大赛条件,能够推进“1+X”证书制度工作,资源共享程度高,辐射引领力强。
(五)申报基地应具备真实性、生产性、共享性、公益性、收益性等特点,能够有效对接我省十二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工业产业、十大服务业创新工程等重点发展32 条产业链需求,支撑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发展战略,并服务重大科技攻关、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机制
健全以企业为主导、高校为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职业院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等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形成有效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新机制。
(二)共建产教融合生产性实体
申报单位携手产教融合型企业或区域内优质企业,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设立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的生产性产教融合企业实体。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三对接”,达到教室与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生与学徒合一、作业与产品合一。变消耗型实训为生产经营型实训,促进教学与生产的深度融合。
(三)打造结构化创新型教学团队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要求,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纽带,整合校企优质人才资源,组建高水平、结构化的教学团队。选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产业导师,引进或培育企业权威专家担任专业群建设带头人,培养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培育具有绝技绝艺的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健全教学创新团队管理制度,落实团队工作责任制,围绕生产性项目,不断优化团队人员配备结构。
(四)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
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坚持竞赛“引领人才培养,服务产业发展”理念,发挥竞赛对职业教育改革树旗、导航、定标、催化的作用。用大赛成果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检验人才培养质量,最终达到以岗定课、赛证融通的综合育人体系,并在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生产中检验育人水平。
(五)建立产学研用技术创新高地
依托实训基地,支持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推动学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组建高水平科技研发团队,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院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职教联盟,联合开展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服务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依托实训基地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和技术专利并进行成果转化,同时孵育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项目。
三、提交材料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6-1);2.建设方案;3.建设任务书(附件6-2);4.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到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原则上不多于当年立项数的150%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2.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由现场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项目负责人作“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汇报(8分钟);团队成员回答提问(3分钟)。校际互评由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3.评分。材料初审40%、现场评审60%(其中专家评审50%、校际互评10%,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三)建设周期
评选出来的省级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周期定为两年(从下文立项之日起)。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建设任务书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6-1.省级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申报书
6-2.省级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