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省级东西部协作示范校项目申报指南

职业教育政策 陈洪涛 1年前 (2023-07-29) 342次浏览 0个评论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总结《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东西部职业教育协作取得的先进经验,展示协作成果,形成职业教育科研力量、产业力量、学校力量融通共进的东西协作发展机制,产生职业教育发展东西协作的典型成果和辐射效应,推进贵州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全省独立设置的中、高职院校;

(二)申报院校与东部职业院校签订协作协议;

(三)在招生、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至少开展1项实质性协作。

二、申报基础

(一)推进东西部协作全覆盖行动

1.互派挂职干部。东部院校定期选派管理团队到对口协作院校进行调研指导,在研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特色发展等方面,制定了适合对口协作院校发展的学校管理制度。东部院校积极接收对口协作院校选派的管理干部挂职交流学习。

2.强化专业建设。东部院校支持建设对口院校的特色专业和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形成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建立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机制,在联合招生、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带动对口协作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的明显提升。

3.深化师生交流。东部院校选派教学团队,到对口协作职业院校进行教学帮扶,通过教学示范、讲学、报告、集中培训等形式,培养教学骨干力量。接收对口协作院校教师交流研修、跟班学习、参与课题研究。利用信息化手段,给对口协作院校教师进行教学分析指导、授课网上点评等,扩大教师辅导的覆盖面。同时通过学生结对、建立友好学校和友好班级、促进社团交流等形式,增进学生交流与了解。

4.创新协作形式。探索通过委托管理、共建分校、组建职教集团或学校联盟等,建立常态化深度合作关系,推进管理创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发挥行业作用,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加跨区域校企合作,开展带动对口协作院校发展,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就业岗位。

(二)实施东西部协作招生行动

东部协作优质院校招收对口协作院校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分段培养方式开展教学,按照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等模式进行校企联合培养,毕业后根据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在东部地区企业就业。

(三)积极参与东西部就业协作行动

东部职业院校面向对口协作城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员,开展公益性职业培训。积极引导对口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东部职业院校接受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对口协作院校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向东部输出劳务人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三、工作任务

申报院校依据《“十四五”时期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十四五”粤黔教育共建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一)探索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机制

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相关东西部协作发展政策,立足省情、市情,结合协作各方机构设置和管理现状,形成良好协作内容,在合作模式、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产教融合、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建立与双方校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协作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协作模式等,成为可持续、可示范的协作品牌。

(二)创新技能人才协作培养模式

树立协作育人理念,发挥协作育人合力。坚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东西院校教育协作为桥梁,携手东西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探索东西部“双校双企”多主体协作育人机制。借助东部企业优势,前瞻性引入产业、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缩小人才培养目标差异。探索跨省共建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双校多企”校企共建共享教学资源,扩展学生优质资源保有量,提高人才质量标准,形成具有推广示范价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协作培养模式,推动西部地区技能人才向东部输送,助力西部地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每年在东部地区就业人数不少于100人。

(三)协作互助打造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精准分析产业行业发展、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和人才需求,准确定位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建立结构化现代产业导师库,实质性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创新教师互派交流机制,跨省组建校内专任教师、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高水平、结构化教师团队;协作开发展新形态、数字化、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对标国家职业标准,瞄准专业核心技能,协同打造内容设计精、教学质量高、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的适应地方产业技术需要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协作双方既有精品课程资源。集东西部院校实训资源,建成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协作期内,在技能大赛、教材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有协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修订一套人才培养方案,引进产业导师不少于10人,教师组队竞赛不少于1次,互派教师培养不少于5人,共同开发新形态教材不少于5本,共建在线精品课程不少于3门。

(四)提升西部院校现代化治理能力

全面深入对比双方在机构设置、权责边界、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内部治理体系差异,优化学校内部机构职能,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实现权责协同、流程高效的治理能力。建立双方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常态化交流制度,推进和完善数字校园规划与建设,打造信息化标杆校。完善学校办学数据数字化展现、跟踪、统计功能,教育教学全过程数据监控。探索委托管理、共建分校、组建职教集团或学校联盟。建设期内完善一套院校治理能力制度体系。

(五)完善社会服务及技术协作

教育牵手行业,以教育协作扩大行业协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社会培训功能。协作东部院校,共建职工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服务东西部行业企业职工技术提升、岗位转换等实际需要;组建跨省协作教师创新团队,聚焦行业企业技术难点,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东部院校协助西部职业院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向东部企业输送人才,年培养人数不少于500人。

(六)其它领域协作

依据协作院校特点,总结东部发达地区的扶贫部门落实对中西部家庭困难子女到本地接受职业教育的特惠扶持政策措施;在委托管理、共建分校、组建职教集团或学校联盟等深度合作;协作院校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校园规划、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果。

四、资料提交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2-1);

2.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

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到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原则上不多于当年立项数的150%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2.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由现场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项目负责人作项目汇报(8分钟);团队成员回答提问(3分钟)。校际互评由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3.评分。材料初评40%、现场评审60%(其中专家评审50%、校际互评10%,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

(三)项目考核

评选出来的东西部协作示范校,依据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取消示范校称号。

附件:2-1.省级东西部协作示范校项目申报书

喜欢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贴图 加粗 删除线 居中 斜体 签到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