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各项战略部署,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产教融合为路径,积极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着力发展质量高、贡献度高、社会认可度高的现代职业教育,为新时代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省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2002年,省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与本科学校同步建立,并保障离休人员经费(2018年起退休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学科系数与本科学校相同,学生类别系数较本科生低。本科学生的系数为1,高职生系数为0.8(骨干高职校为0.9),中职生系数为0.7。此外,对高水平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将它们的学生系数提高到1(与本科持平)。生均拨款机制作为保运转、促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障职业院校的整体发展,具有普惠性和公平性。
(二)督促市县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
江苏省一直高度重视推进落实各级政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合理划分财政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统计监测、督导考核、情况通报力度,着力强化各级政府财政教育支出的主体责任。2011年在全国较早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明确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为2800元和500元。2015年,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6000元和1000元,增幅达到114%和100%。市县财政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有力支撑了全省职教事业发展。
(三)努力推动职业院校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1.推动示范性优质职业学校发展。2012年起,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实施中职教育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等工程建设。2017年,启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十三五”期间,全省已认定81所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19所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立项建设300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含70个省高校品牌专业)、100个省高职产教融合实训平台、133门省高职在线开放课程,财政累计投入约12亿元。通过示范引领推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引导学校深化产教融合、特色办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2.推进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设。“十二五”起,全省每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智慧校园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为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信息化支撑和保障,现已认定75所职业学校智慧校园。
3.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2011年起,支持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建设,资助标准为区域开放共享型每个1000万元、综合型工科基地600万元、综合型其他基地500万元。2013年起,遴选出277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中职),省财政对每个基地支持300万元(集中连片地区和五年制高职350万元),分3—4年安排到位。“十三五”期间,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建设融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努力推动技能大赛覆盖所有职业学校、专业、专业教师、学生,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技能教学研究、技术创新推广和创业孵化等功能,现已建成134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100个高职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
4. 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2005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投入8000万元支持近1万名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实现职业学校教师每5年轮训一遍。遴选建设160个江苏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选聘303位企业精英为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目前,江苏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70%。
5. 积极参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省历来重视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倡导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指导职业学校改进实践技能教学,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300万元。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中、高职获一等奖总数均居全国首位,双双实现“十一连冠”。
6.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新建一批省重点技师学院,加强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建设,省级教育经费用于技工院校示范校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率先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
(一)贯彻落实职教20条政策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推动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问题,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措施,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2019年6月,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包括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高素质“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大力提升办学质量、健全组织保障等6大方面18项重点任务。
(二)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苏南地区不低于1000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80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7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标准。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性经费与办学绩效、教育质量、本地就业率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
(三)建设领军型职业院校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创建50所左右扎根江苏、引领全国、世界水平的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深化五年制高职办学改革,突出中高职一体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重点建设8所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和22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出台专项激励政策,建设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研究制定应用型本科院校评价管理办法,实施分类评价,鼓励特色发展。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成立20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2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行业。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大中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出台“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省级每年认定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推进国家、省、市三级学徒制试点,开发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省级管理服务平台,研制推广学徒制工作规范和教学标准。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
(五)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稳步推进中职高职衔接、中职本科衔接、高职本科衔接,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和联合培养。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制定专项政策,建设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提高高等院校对口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新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教育。应用型本科专业主要招收中高职毕业生,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比例逐步达到30%。在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100个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示范专业。
(六)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
支持领军型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系部),经批准可设立为非营利性法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国有资产从中保值增值。支持地方政府和民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学院或二级学院(系部),加大对优质民办职业教育的投入。
(七)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校生实施免学费政策。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江苏省补助标准为2200元/生·年,高出中央标准200元)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和平均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10%的资助面(涉农专业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同等享受财政的补助政策;民办学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助学金;对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和高水平高职院校的民办高校,适当给予奖补;支持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入选的民办技工学校同样给予支持。此外,每年在支持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支持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按照10万元的标准支持建设省级大师工作室20个;支持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教学名师”活动。每年按照每个30万元的标准评选奖励10个示范专业、按照2万元的标准支持建设40门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