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院校来说,1+X证书制度试点是新机遇也是新挑战,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职业院校是被动等待获批试点任务,还是积极主动地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校本化实践探索与能力积累?“X证书”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后,如何实现知识与技能的融合,而不是简单地替换或累加?从事“X证书”教学的教师是否充足?他们是否真正掌握技术技能的内涵,并胜任“X证书”教学?培训评价机构、学校、合作企业作为不同利益主体的“三元”,能否协同一致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高职院校本着全面、系统、科学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并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确定下来,统一要求、达成共识、协同推进。
重构人才培养“新”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蓝图,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试点专业(群)的首要工作是做好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对接,对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能力要求、标准内容、考核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系统研究,对本专业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毕业要求等专业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定位,以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并重的新理念,重构“1”与“X”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从公布的6个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来看,以中级证书为例,完成职业能力目标培养需要100—160个标准课时,试点专业要在分析现有教学内容基础上,确定已经纳入教学和将来能够在教学中完成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内容,然后将标准内容转化为1—2门专业(核心)课程纳入专业课程体系,或转化为若干教学模块纳入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内容,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探索培养培训“新”模式。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是“职教20条”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职业院校如何推进专业教学与获证培训有机衔接,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关键。试点专业应以行业龙头企业或具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证书建设主体,对教学组织与证书培训进行一体化设计,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统筹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化等教学与培训模式,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教学模式,重构学生学习和培训流程,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和培训质量。尤其是对专业教学过程中不能完成或现有教学条件无法保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内容,应通过社会评价组织开展的校内外集中培训、在线学习培训或企业实践等形式完成。
打造专兼结合“新”团队。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高层次职教师资队伍,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一项重大任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需要一支能够准确把握1+X证书制度先进理念、深入研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做好专业教学整体设计、满足新技术和新技能培养培训需求的教学创新团队。一是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专业带头人要加强1+X证书制度新理念的学习,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背景与意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内涵与要求,带领专业团队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等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养,通过参加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参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等形式,提高专业骨干教师实施教学、培训和考核评价能力。三是加强校外兼职教师的聘任,引进专业组织培训教师或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全面提高专业师资团队的教学与培训能力。
创新校企合作“新”路径。“职教20条”提出,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标准开发的培训评价组织,要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完成标准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资金优势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参与试点的培训评价组织,应拥有相关专业领域内先进的培训标准、优质的培训资源、一流的师资团队、丰富的培训经验;试点专业应与培训评价组织、龙头企业等,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优质信息化资源、培育创新性教学团队、建设开放共享的实训基地等方面,探索开展多样化、多元化的合作,提升专业教学与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职教培训“新”路径。高职院校在面向在校学生开展学历教育与培训的同时,应积极开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职业培训,让更多劳动者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试点院校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在试点宣传、社会受训人员组织渠道、专项经费等方面获得支持。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为社会成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释放政策红利,调动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同时,职业院校要主动与培训评价组织合作,拓宽社会服务面向,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一是深化校企合作,面向行业企业技术人员,以继续教育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形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使其在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时为学历提升积累学分。二是抓住高职扩招的有利时机,面向农民工、下岗工人、退役军人,在做好学历教育的基础上,灵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提升其知识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本领。
(作者系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