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入选“双高计划”项目高职学校(下称“项目学校”)明确提出要求: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项目学校如何加强对“双高”建设绩效的审计监督,促进这项为职业教育“舞龙头”的重大举措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在“双高”建设全过程中,项目学校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重点从资金、项目、任务、分配4个方面加强监督。
一是围绕建设资金收支情况,加强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性审计。
针对“双高”建设资金,内审部门应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现场检查、调查等方式,充分收集与建设资金收支相关的审计证据;评价全部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是否得到落实、投入的建设资金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建设资金投入预算确定的资金量是否与建设任务相匹配;掌握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其他来源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评价是否存在资金重复投入情况;在对承建院系(处室)进行重点审计,掌握建设资金使用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一步延伸到具体用款人逐笔核实,重点审查有无投入资金闲置以及挪用、虚报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促进和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围绕项目管理情况,加强建设程序和管理规范性审计。
以经过上级批复的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所承诺的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机制为主线,通过查看项目建设管理资料、现场审核、询问等方式,深入了解和审查承建院系(处室)在组织实施、绩效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建设任务是否按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所承诺的建设程序进行有序建设;审查是否在前期按照规定程序合理设定各项建设任务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建设任务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各项建设任务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审查是否还存在未开展实质性建设的任务、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建设任务管理碎片化、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建设任务实施效果满意度差等问题,促进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规范有序。
三是围绕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建设进度及时性审计。
通过查阅上级批复下达的预算和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查证预算绩效目标及相应建设任务基础数据、收集承建院系(处室)上报完成情况及相关报表资料,审查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是否存在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年度建设任务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存在未完成阶段性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现象;通过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评价承建院系(处室)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审查预算资使用情况是否与建设任务实际完成时间是否匹配,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上报完成的建设任务未按承诺时间节点达到绩效目标、以重复上报以及编造完成时间等方式虚报完成建设任务等问题,促进预算资金执行到位和各项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是围绕建设资金分配情况,加强资金内部分配合规性审计。
通过查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及项目学校在落实“双高”建设任务及预算执行的相关政策规定,掌握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的落实情况,同时针对建设任务涉及面广、数据复杂的特点,立足多维视角和多元数据,综合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适时采集相关数据,与承建院系(处室)提供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通过重点建立建设资金分配合规性存在疑点筛选等分析模型,充分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在审计查证、分析复核、信息收集筛选等方面的优势,挖掘数据疑点,寻找审计线索,缩小延伸调查范围,实现对“双高”建设预算资金内部分配和管理所存在错弊问题的“精度射击”,从而提高内部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促进“双高”建设资金在项目学校内部科学分配和规范管理。
来源:中国会计报第56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