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等职业教育研究 admin 5年前 (2020-03-25) 144次浏览 0个评论

苏教办职函〔2019〕4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工作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组织工作。各职业学校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在实地考察基础上,选择符合教学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学习。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学校正常安排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二、进一步强化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过程管理

各职业学校应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各项具体管理制度,选派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跟踪指导,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监管。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等平台,做好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实习安排“六不得”、时间工种“三不得”等规定。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收取劳务费、中介费。严禁组织未满16周岁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各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已公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等相关规定,会同实习单位建立健全学生实习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提高顶岗实习质量。

三、进一步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责任

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各地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进一步健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应急管理机制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建立健全针对实习安全、舆情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实习安全事故的数据统计分析,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提醒有关部门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要不断完善各类实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违规实习行为要妥善处置,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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